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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10589406央行對條碼支付終端管理的補充規定
2021年10月13日,央行官網發布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(銀發〔2021〕259號)》,文件對條碼支付終端管理作出補充規定:
1、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;
2、個人收款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;
3、收款條碼要制定分類管理制度,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,有經營活動的劃入特約商戶范圍。
該規定將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實施。
如何理解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?
換言之,個人不可以下載或截屏收款碼,并上傳到網上進行遠程收款。未來個人收款碼將限制遠程收款功能,可能變成動態收款碼,不再具備打印功能。
為何個人收款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?
個人收款碼并未計入經營收入,只需要在提現的時候支付0.1%的提現手續費,商家碼則是收取交易額0.38%-0.6%左右的手續費,這對使用個人碼收款的商家來說就存在“偷稅漏稅”的嫌疑。
某機構的專家表示,這里的“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” 指的是“個人收款碼” ,我們常見的“商家碼”并不受影響,大部分商戶可以通過提交經營許可證的方式,在微信、支付寶申請商戶碼。這就意味著最受影響的應該是沒有商業執照的流動攤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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